在厦门,一边过马路一边刷手机,可能要被罚款了。
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其中明确:行人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妨碍车辆合法通行,将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规定还要求科学设置斑马线,“人车分离”各行其道。
厦门这项立法公布之后,有人将其理解为,只要在斑马线低头看手机,就会被罚款。这使得立法在舆论场引发一定非议。但这是不准确的。《规定》说得很清楚,只有妨碍车辆合法通行,才会被处罚。否则,便不会处罚。如果忽视了这个细节,可能会导致对这项立法的不公评价。
也要注意,这项围绕斑马线的立法,并不仅仅是为行人而设。立法对斑马线的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权利义务同样做了详细规定。因此,这项立法对所有主体一视同仁。
关于交通领域的立法,此前已经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构建了比较健全的执法体系。不过,既有法律对斑马线的着墨并不多。
道交法仅仅提到,“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但在实践中,斑马线上的行经场景要复杂得多,具体责任的划分与证据的获取,很难通过寥寥几句法律原则来界定清楚。尤其是当“低头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如何确保“斑马线上的安全”,就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
“低头族”是随着智能手机的兴起而出现的。关于长期低头看手机的危害,各种医学杂志、权威媒体早就给出了专业的分析与警告。如果说,在一些日常场景,低头看手机的危害还只体现在对头颈部位的影响,一旦将场景转移到斑马线上,危害指数可能就大大提高了。
有数据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平均步行速度也减慢16%至33%,不仅会阻碍交通,还大大提升了交通事故的概率。
惨痛的教训不是没有:2018年12月,广东中山一位行人因走路时低头看手机而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当事人被判处缓刑;2022年11月,在南京江宁也发生了一起引发大家深思的交通事故,“低头族”妈妈带孩子过马路,孩子脱离监管被车辆撞伤。
如果你关注一些专门记录交通事故的账号,可以发现相关的惨痛案例还有很多。斑马线上不做“低头族”,早就应该成为基本的安全常识。
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在厦门之前,就已经有不少地方对斑马线行路规则进行立法了。2022年11月,河南就立法规定,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在浙江,也已有温州、嘉兴、台州、杭州等多市立法禁止斑马线“低头族”。越来越多的地方意识到斑马线“低头族”的伤害,并加强对斑马线的管理,这体现了交通执法文明与社会治理水位的提升。
对于“低头族”的违法行为,各地基本以象征性罚款或警告为主,远远谈不上“严厉惩罚”。这也正是此类立法的本意:罚款不是目的,规范行路安全才是。
一些人可能觉得此举没有必要,但是,解决社会问题,离不开刚性的制度规范。执法的强制性,就体现在让违规逾矩者依法付出代价,尽管其不是为罚而罚,尽管也要体现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
社会问题的解决,充满着利益的平衡,很多时候没有一个让各方都满意的“最优解”,只能达成一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在斑马线上,保证所有人的安全是第一原则,为实现这个目标,小心翼翼地尝试探索一种方案,达成情理与法理的融合,体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是各方之所盼。(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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