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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副院长张某斌在办公室死亡,曾审判“河南第一贪”

2020-10-20 10:58:3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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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平安武昌发布消息:

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随后,湖北高院发布通报:副院长张忠斌于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身患疾病,长期服药,排除刑事案件。

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忠斌简历尚未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下。简历显示,张忠斌,现年53岁,1990年从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毕业后,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先是进入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七年后调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副院长。

在任荆州市中院副院长期间,张忠斌先后完成在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和在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

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他短暂担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重返荆州市中院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

2007年9月,张忠斌调任湖北省高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他调任十堰市中院院长,为副厅级。2014年后任宜昌中院代院长、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四天前在主持会议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道,2020年10月16日下午,湖北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主持会议。

会议对9月底以前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存量较多和“黑财”执行到位率较低的7个中院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这是张忠斌最近一次公开露面。

曾审判“河南第一贪”

张忠斌在任职荆州期间,曾审判“河南第一贪”王有杰。

2006年12月20日,原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受审。当时的审判长正是张忠斌。张当时在荆州中院任是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

王有杰是荆州中院建院以来主审的第一位省部级高官,也是当时河南省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公诉人指控有王有杰1994年至2005年,利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承揽工程、收购国有资产、征用土地、工程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634万元,另有75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舆论因此称王有杰为“河南第一贪”,其最终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张忠斌简历

张忠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其主要经历是: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0年7月至1995年8月,历任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业大分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

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先后任业大分部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

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

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来源:平安武昌微博、潇湘晨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翟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