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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4名儿童被埋事件”有最新进展

2020-12-01 08:55:3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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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原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刘某某,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收受他人财物后,为徇私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当地城乡建设局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某某,男,原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原阳县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经新乡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于2020年7月13日被新乡市牧野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玩忽职守罪,经本院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由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玩忽职守罪,经本院决定,于2020年8月25日由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执行逮捕。

起诉书称,2020年3月7日,新乡市众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原阳县“盛和府”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时任原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的刘某某发现后,安排副站长陈某某到施工现场查看,并向该公司下达《河南省建设工程暂停施工通知书》。

期间,刘某某收受众孚置业公司总经理吴尧臣的一箱价值2300元剑南春酒。

随后,刘某某未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排人员督促该项目停工,也未将该违法事项移交原阳县住建局,致使该违法建设持续施工至2020年4月18日。

4月18日,该项目事故发生,造成四名儿童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作为原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收受他人财物后,为徇私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此前报道,2020年4月18日,河南省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堆放的土方中陆续发现4名5至11岁儿童尸体,均系与该小区相邻的原阳县原兴办事处温庄村人,经调查,是该建筑工地自卸车倾倒土方时,将在工地玩耍的4名儿童压埋,致其不幸死亡。

4月19日,警方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8名开发及施工人员刑事拘留;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包括涉事项目法人代表吴尧臣,以及项目经理、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和涉事司机。

涉事工地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无证非法施工,涉事车辆为向后倾翻型后八轮自卸车,系违规作业。

事发前3日,原阳县住房和建设局曾向涉事项目方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但直到悲剧发生,施工方才停止。

事发后,原阳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国安和安全股股长王建刚被免职,原阳县委对原阳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学义启动问责程序。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宗兆洋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