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意见稿对未成年人模式的建设提出了三方联动、便捷使用、分龄原则三大通用规范,并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8岁以下总时长不宜超过40分钟
意见稿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的分龄原则,将未成年网络用户划分为5个年龄阶段,对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长、适龄推荐内容提出要求,打造专属内容池。5个年龄段分别为不满3周岁、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在使用时长管理方面,在面向不满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在面向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发出休息提醒;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应急类、教育类、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工具类,以及家长自定义设置可被豁免的应用程序,不受上述使用时长和时间段限制。
对于移动智能终端的未成年人模式,家长可以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长、使用时间段、禁止未成年人修改移动智能终端的系统日期和时间等。
同时,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防绕过功能,在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移动智能终端应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
“三方联动”可自动切换
意见稿还首次提出“三方联动”的原则,即未成年人模式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可以自动切换(如,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并且能够在多移动智能终端(包括同一厂家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多个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这也在技术层面对平台提出了新的要求。
具体来看,针对移动智能终端,意见稿要求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设置应确保最简化原则,在退出模式时,应需要家长进行验证同意。同时,模式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并具备防绕过功能。
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意见稿提出要建设未成年人应用专区,并对各类网络应用程序和服务准入未成年人模式进行审核和处置以确保下载安全。
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未成年人模式,意见稿要求按照相对应的年龄划分为未成年人提供启蒙教育、通识教育、学科教育、知识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导意义的娱乐性内容和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的新闻资讯等,并对专属内容池中的内容进行适龄推荐标注。
此外,意见稿还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内容安全、功能限制以及社交管理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如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除即时通讯工具以外的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应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