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
“三年时间,物业为业主分红超200万元。”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一小区物业将公共收益为业主“分红”的消息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有网友直言称:“别人的小区用公共收益给业主发钱,而我们小区的公共收益却无影无踪。”实际上小区的公共收益至今都并非一笔“明白账”,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济南大部分小区的公共收益会存在于公示板上,但也有不少小区并不公布公共收益情况。即便有小区物业公布了公共收益,但其公示内容较为笼统,很少会有详细的收支情况。那么与业主息息相关的公共收益究竟用在哪儿了呢?何时这笔钱才能成为“明白账”呢?
三年给业主发了超200万元
公共收益“分红”屡引热议
春节尚未到来,有城市的业主就已经提前收到了一份来自物业的“红包”。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一小区物业将所得的部分公共收益作为分红发给业主,分红的对象除了该小区业主外,还有交了物业费的商铺经营者,平均每个人可以领到226元至1996元不等。据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小区成立物业公司后,3年来的时间里,物业总共给业主分红超200万元。
“物业还能给业主分红?”关于公共收益给业主分红的消息一出,即刻登上了热搜榜,并且引来了大批网友热议。大部分网友对于物业的行为表示点赞,但更多的声音是发出了疑问,“我们小区的公共收益为何不用来分红?”实际上,济南也曾出现过“公共收益为业主分红”的事情,今年9月初,济南一小区发放公共收益金20余万元,为2000余户业主送来了节前“红包”,领取“红包”的业主喜笑颜开,而未拿到“红包”的别家小区网友们却显得“愁眉苦脸”,各种社交媒体上充斥着质疑的声音。
近年来,涉及公共收益的话题屡次引起人们热议,而每一次公共收益为业主“分红”的事件总是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据了解,小区公共收益包括公用房租金、公共道路停车费、运营商交纳的场地使用费、信号输入或改造费;电梯间及楼梯间广告费、公共区域广告费等。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公共收益的明确规定,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作为本就该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公共收益为业主“分红”亦属于情理之中的事情,为何屡次引起人们的热议呢?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他们羡慕的重点并非是公共收益给业主“分红”,而是疑惑自家小区的公共收益用到哪儿去了?“我们小区一年公共收益多少钱,每年花了多少钱,用在哪些地方,这些我们都不知情。”家住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荆山东路附近一小区居民王先生说。
公共收益张贴位置不显著
收支明细实际并不“细”
“我们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公共收益都去哪儿了”“这些钱我们怎么没‘摸’着”……
带着市民的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济南历下区、历城区多家新建小区。走在小区内,从电梯广告到停车泊位、公共配套设施经营,再到快递柜、贩卖机管理,凡是社区公共区域收费的项目都或多或少能够产生公共收益,而小区内的收费项目之多更是令人咂舌。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在走访的小区中,大部分小区都按照规定公布了公共收益明细,但也有小区存在未按照季度公布和直接未公布的情况。针对未公布公共收益明细的小区,小区物业的回应是相关公共收益明细表正在制作,后期会公布。
至于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张贴的位置,多数小区会直接把收益明细表张贴在小区的公示牌上,少数小区会在各个单元的入口处张贴。记者留意到,由于公示牌上张贴的文件较为杂乱,若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的文件。采访中不少居民表示,对于公示牌上张贴的明细内容他们并不知情,但是单元门口的内容他们会了解一下。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虽然公示的不少公共收益明细表上都写着“明细”二字,但其公布的实际内容却相对比较“笼统”。有物业公布的公共收益明细表中仅标识了收入、支出、结余三个项目的金额,其他内容一概未提及。在公布最细的一份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表中,该表将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划分成公共产权车位收入、社区通讯服务收入、场地使用收入三项,支出部分为物料消耗成本、税金两项,具体哪些物料消耗并未显示,其他则为结余部分。该小区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公示纸面有限,所以只能“笼统”公布。“特别的详细收支情况根本没法公布,不可能花费的每一笔钱都公布出来。”该小区一物业工作人员说。
不“分红”的公共收益用在哪?
让“明白账”真正变“明白”
那么不“分红”的小区公共收益都用在哪些地方呢?走访中大部分物业的回应都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新建和维护”。“小区内建电动车棚,道路坏了维修,绿植坏了要重新种,这些都是要用到公共收益。”济南历城区华山片区一小区物业称,此外如业主提出的小区出现高空抛物现象,要安装监控摄像头;电动车进电梯要安装报警器;小区门禁要换成人脸识别等要求,都与公共收益支出息息相关。
根据2020年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公开利用业主共有部位开展停车、广告、租赁等经营收支明细及入账情况,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及结存信息,接受居民监督。”采访过程中,大部分受访的物业都称在使用公共收益前会提前公示,并征求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征求意见一般贴在小区公告栏里,一般过了公示期就会执行。”据济南历下区和平路附近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透露,一些较小的支出并不会走公示流程,走流程大部分都是大型支出项目。
但采访中,有居民称对公共收益支出征求意见情况不知情。“谁会没事去看公告栏里面贴的文件,物业若真想征求意见大可在微信群里面发通知。”居民黄先生认为,所谓的征求意见公示,是物业纯粹的“走流程”。“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物业如需使用,应当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的前提是业主知晓该项支出,仅仅在小区公示栏张贴告示,并不属于征求业主意见。
实际上,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收支问题近些年来一直是各家小区的“老大难”。为解决这一难题,山东青岛曾有小区专门开立首个业主共有资金银行账户,实现通过共有资金账户存储、管理、公开公共收益,该方式也让小区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规定,当下不少小区已经公布了公共收益账目,但是现实是目前公共收益收支还是存在很多不明晰的地方。”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为确保公共收益收得更明白、用得更合理,除了物业自身需加强企业自律精神外,业主、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更为重要,“相关部门若是能定期抽检公共收益公开情况,那么公共收益这笔账才能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