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南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认真落实“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工作要求,走出了一条具有泉城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之路。济南市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哪些重要因素?总结起来就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育力度,强化行业监管,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让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带您一起走进济南市民政局,一起感受“泉城慈善这十年”。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晓燕 见习记者 孙启桓
以慈善宣传为引领
壮大慈善队伍
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的主要载体,慈善组织网络建设是慈善工作的龙头,建立坚实的慈善组织网络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了解到,十年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加大慈善宣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后,全面宣传贯彻慈善法精神,创新开展“泉城论善”研讨会,持续开展“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建成启用300 平方米的全省唯一反映地方慈善发展全景的综合性展室,组织慈善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泉城慈善文化。
通过大力宣传弘扬现代慈善理念,全市慈善组织增长至91家,全市慈善信托项目备案达12笔,信托合同规模达7191.46万元,信托备案数量和合同金额均为全省最高。全市“山东慈善奖”累计获评慈善楷模9个、捐赠个人2个、捐赠企业5家、慈善项目7个。除了慈善组织队伍日益壮大,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士也纷纷加入志愿者队伍中,自2012年发起建立慈善义工组织,发展至今全市慈善义工团队已有56个,义工达到66078人,在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扶危济困为目标
创新慈善项目
立足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创新慈善项目品牌,是服务困难群众、弘扬慈善文化的有效支撑,也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实践途径。
十年间,全市慈善组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全市困难群众最迫切需要为工作重心,积极创新慈善募捐方式,通过定向捐款、设立冠名基金、日常性捐款、网络募捐等多种募捐形式募集善款,建立慈善募捐长效机制。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募集慈善款物18.22亿元,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学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精准研判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实施“情暖万家、康复助医、朝阳助学、爱心助残、夕阳扶老”五大救助项目及“蒲公英爱心行动、最美康乃馨、烈士寻亲、星宝就业”等特色慈善项目,累计支出善款物13.07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60余万人(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推动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积极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明确新时代慈善工作的新使命、新责任、新担当,努力推动慈善事业深度服务融入全市中心大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汇聚群众爱心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累计募集慈善款物1.78亿元,支出慈善款物1.82亿元,为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慈善力量。
以强化监管为抓手
推进规范建设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是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十年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慈善组织年报管理,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充分运用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履行监督职能,实现“依法治善”。
着力加强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出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督促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推进依法治善、依法行善,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努力下,全市慈善组织年报率逐年增长,2021年度全市慈善组织年报率达到100%,全市慈善组织“慈善中国”信息公开平台账户开设率达到100%。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送公益短信、举办知识竞赛、开设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召开全市市管慈善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发放《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文件汇编》,普及慈善知识,指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推动慈善组织“依法行善”。
济南市民政局局长苏楠表示,下一步,济南市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强《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宣传贯彻,以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筹资、服务、宣传和监督“五大机制”,弘扬慈善文化,展示慈善成果,激发慈善热情,带动更多的人向上向善,持续提升社会文明进步水平,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民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