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潘愈
广西南宁市道路“天价停车费”事件,连日来持续发酵。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南宁市饱受争议,在新闻发布会上,市长侯刚表示深感不安与自责,并当场鞠躬道歉,发布最新整改措施,下月21日还将召开关于道路停车费标准的听证会。事件看着正在向好发展,但是其中暴露出的深层问题亟待解决,相关调查绝不能就此止步。
首先,如此高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最初,南宁网友爆料称,有车主在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停车”)欠缴停车费高达几万元,光一天的临时停车费也要上百元。除了机动车停车收费高以外,就连电动车、自行车这类非机动车停车也要收费。“车都停不起了!”网友纷纷发出“灵魂式感慨”。
澎湃新闻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汽车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一个城市公共停车整体收费水平过高,伤害的不只是市民的“钱包”,还会抑制市民出行和汽车消费意愿,更可能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和城市形象。
事件曝光后,南宁市发改委随即回应称,当地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市实际制定的,在市域内施行分时段分区域差异化停车收费。南宁市发改委还补充道,与同类城市相比,该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处于适中水平,且也实施了多项停车收费惠民举措。
或许,当地可能真的有停车收费惠民举措这回事,但就当地市民在实际生活中的停车“获得感”而言,这个“惠”字似乎感觉不是那么明显。
其次,涉事公司是否涉嫌垄断经营?
不少网友反映,当地路边几乎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都归慧泊停车运营。据报道,慧泊公司收费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足见慧泊停车在当地的“停车行业”中的确是一家独大,有网友直接讽刺地称南宁市为“慧泊市”,如今看来,也在情理之中。
对于质疑,侯刚在23日的发布会上发布最新整改措施:调整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自即日起,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优化道路停车位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等群众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
此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收取保管费的问题,南宁市决定,自即日起,取消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但继续提供保管服务,产生的工作人员工资等有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同时,还有声音质疑司法公器是否被企业私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曾与慧泊停车签署《合作备忘录》。之前当地称,这是双方共建的执行联动机制,可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实现高质量查控联动,提升执行质效。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其实是在借着法院之力,对所谓的“恶意欠费”实行诉讼追缴,法院俨然变成慧泊停车自家的“义务催缴员”。
而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
如此看来,不管该法院当时签《合作备忘录》的初衷为何,单就其与经营者“走得太近”,没了底线,法院公信力就受到严重侵蚀,难怪公众会质疑公器有被私用之嫌。
目前,慧泊停车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相关业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合作备忘录》宣布解除;包括慧泊停车董事长、青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内的5名公职人员被停职检查……这一系列的举措,让公众看到了当地想彻底整改的决心,毕竟有错就改,犹未晚矣。
最后,慧泊停车的钱没进财政,那钱去哪里了?
慧泊停车管理3万个收费车位,且收费不低,按说应该是赚得盆满钵满,但有媒体报道称,相关财报显示,该公司去年的净利润亏损1208万元。
开屏新闻评论还表示: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慧泊作为企业,应该在扣除经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后,将其余收益上缴市财政。然而有专家发现,2022年11月30日的《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并没有这一收费项目。
总之,随着关注度升温,很多深层次问题不断“现形”,事件发展到目前这一步,更深入的调查必须跟上。正如现代快报评论所言,垄断经营、高昂收费只是表象,问题的关键在于,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出现了偏差。南宁如何纠错、创新管理机制,推动道路停车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为群众带来福音,成为一大考验。
正所谓,小小停车费,关系大民生。正如中工网评论所言,“道路停车收费”本质上是笔民生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必要前提,但“如何取、如何用”,关键在“以人为本”——既充分倾听群众心声,更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如此才能在收费管理与民生服务中达到最佳平衡,也让停车收费回归便民利民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