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吴绍博
在推迟2个月之后,7月4日,ST新潮的2024年财报终于出炉,但遭到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新潮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7月8日起股票简称由“ST新潮”变更为“*ST新潮”。
不过,ST新潮董事会同时就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布专项说明,开启“互撕”模式。
此外,就*ST新潮的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问题,部分股东与管理层也出现召集程序是否存在瑕疵的争议。
然而,在这两起风波过后,*ST新潮的股价却迎来一波大涨,截至7月14日收盘,*ST新潮连收5个涨停板。
不认可审计机构意见
在4月28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ST新潮就对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做出相关解释。
ST新潮称,年审会计师团队在美国公司现场审计的三周时间里,公司积极配合审计要求,竭尽全力推进2024年度审计进程。但因时间过于紧迫,所需材料细致且复杂,部分材料包括审计所需的询证函回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全面收集。
值得注意的是,ST新潮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沟通过程中发现所需工作量及专业胜任能力超出拟承接时的预期,向上市公司请辞。3月20日晚间,ST新潮对外发布公告,宣布拟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此后,因年报“迟到”,ST新潮于今年“五一”假期后开始停牌。根据相关规定,若ST新潮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两个月期限后,ST新潮于7月4日晚间正式披露其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立信所称,ST新潮未提供有关油气资产账面原值的完整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新潮能源与油气资产管理、职工薪酬管理、特许权使用费和小权益主开采利益计量与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立信所表示。
不过,ST新潮董事会做出回应:公司董事会尊重立信所的工作,但是对于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和依据,董事会有不同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上交所就ST新潮年报审计问题,曾向ST新潮下发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在函件中称,立信所已向公司发送《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完成情况的沟通函》,显示目前所有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基于执行审计工作的结果,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在7月4日晚间发布的专项说明中,ST新潮董事会提到,董事会认为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经营层、各子公司已与立信所进行了必要且充分的沟通,按照立信所的要求向其提供了完整的年度审计所需资料,并根据立信所的审计要求进行积极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共70批次涵盖1.455万份文件的备审资料,组织境内外管理团队和相关人员的50次访谈配合,为会计师现场抽样核验376口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但从目前来看,在ST新潮继续提供相关材料后,立信所最终还是维持了此前无法表示意见的结论。
随着ST新潮2024年财报的发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新潮股票自2025年7月8日开市起复牌。不过,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ST新潮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A股股票简称由“ST新潮”变更为“*ST新潮”。
股东大会再起风波
*ST新潮股东要求召集股东大会最早开始于6月19日。当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收到由六方股东联合提交的函件,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案。
6月28日,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7名董事全票否决了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其名义提出具体提案,且在公司尚未发出召开通知的情形下,其他股东不具备提案条件。股东方并未就此罢休。6月30日,他们转向监事会提出相同请求。四天后,监事会同样否决了该议案,理由与董事会如出一辙。
面对管理层连续否决,股东方最终于7月8日单方面宣布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提案中,股东方还附上了北京市华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分别就召集人依次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召集人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符合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本次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再度认为,其召开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公告中称,召集人在《自行召集召开函件》中没有以其名义提出明确的审议事项和具体的提案内容,无法发出合法有效的股东大会通知等。若召集人重新履行相应前置程序,董事会经审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告。
虽然管理层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股东方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一事看起来已成定局。
根据公告,召集人将于2025年7月24日15点,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616号牟平宾馆7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事项。
对此,*ST新潮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尊重股东权利,并有义务保障股东合法行使权利。但若股东自行召集召开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也会积极维护自身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
连收5个涨停
数据显示,*ST新潮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3.6亿元,同比下降5.5%;归母净利润为20.4亿元,同比下降21.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1.9亿元,同比下降18.7%;经营现金流净额为72.33亿元,同比增长1.0%。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7月14日收盘,*ST新潮的股价连收5个涨停板。
7月10日晚,因为此前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ST新潮发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中,在相关风险提示板块,*ST新潮也再次表示,因立信所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于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和依据,公司董事会有不同的意见。
此外,公告中还提示了,7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开军、宋娟、王震等6名股东提交的《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等文件,召集人拟于2025年7月24日自行召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出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非职工监事的提案。经董事会核查,召集人在《自行召集召开函件》中没有明确的审议事项和具体的提案内容;提案内容与前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