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4次提及“住房”,要求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近日,《济南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印发,“十四五”期间,济南将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0.5万套(间),今年底预计完成筹建约 7.7万套(间)。同时,重点围绕轨道沿线选址,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步行500米内分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十四五”期间,济南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超20.5万套(间)记者王晓峰 摄
多种渠道供给
济南3年筹集约15.8万套
“十三五”期间,济南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初步构建起了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在此期间,济南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分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共5.3万余套(间),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约10万户次,其中约1.8万户外来务工家庭享受了公租房保障,公租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租赁住房补贴累计发放3万户(次),低收入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为保障租赁住房房源充足,济南通过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职工宿舍、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租赁住房、改建非居住房屋用做租赁住房以及盘活社会闲置存量住房等方式,多种渠道增加全市租赁住房供给。房源筹集按照新建、改建、盘活三种方式进行,3年筹集租赁住房约15.8万套(间)。
同时,住房租赁企业也形成规模。重点培育14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和10家以上专业化、规模化民营住房租赁企业, 发挥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的主体作用。
2020年5月,开发建设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营,平台基本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房源核验发布、合同网签备案、试点项目管理等全流程监管。目前约有123家住房租赁企业、413家经纪机构及门店。在平台登记备案,录入房源超过28万套(间)。
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济南初步选定了蓝海领航产业园配套项目、中科院新经济科创园配套项目、万科泊寓西客站项目、建信住房服务公司(济南)自持住房等4个项目作为启动项目,带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十四五”力争筹集超20.5万套
分三阶段建设
据了解,济南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范围为全市域范围,总面积约 10244 平方公里。其中平阴县和济南市南部山区依托现有住房保障政策解决需求,不单列规划目标。规划期限为 2021- 2025 年。
“十四五”期间,济南将结合城市发展实际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盘活闲置住房等方式,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0.5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记者了解到,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闲置房屋的情况,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指标体系,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0套(间),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5000套(间),存量闲置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0套(间),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含商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000套(间)。此外,城中村保障房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0套(间),地铁上盖物业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间),新出让居住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55000套(间)。
建设时序分为三个阶段,建设筹备期(到2022年底)。重点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制与配套政策,加大保障力度,建成一批存量项目,开工一批新建项目,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约 7.7万套(间)。其中,2021年已列入建设计划约3.7万套(间),2022年列入建设计划4万套(间)。重点建设期(2023年- 2024年)。按照规划既定目标,加快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形成全市房源合理布局,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9.3 万套(间)。全面建成期(2025 年)。落实“租购并举”总体目标,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基本解决本市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问题,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3.5 万套(间)。
年内重点围绕租购热点区布局
轨交站点步行500米内分批建设
《规划》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原则提出要求,通过六普、七普人口对比分析,济南市近十年人口呈快速流入趋势,现有人口集聚区域主要分布在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等中心城区范围内。为保障职住平衡,2022年底前,重点围绕中心城区租购需求热点区域进行布局。远期结合济南新十字方针,重点在新东站-济钢片区、济南高新区东区、中央商务区、汉峪金谷片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崔寨片区和大桥片区、遥墙机场片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片区、长清大学城、齐鲁科创大走廊、济南智能制造走廊等就业中心地区周边增加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
针对租赁群体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邻近轨道交通设施意愿强烈,因此将轨道交通便利性放在租赁选择的首位。本次规划,重点围绕轨道沿线选址,特别是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步行较为适宜的500米以内区域,分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十四五”期间,济南市将构建“三大圈层三大分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总体格局,即第一圈层——优化提升区、第二圈层——重点拓展区、第三圈层——远郊发展区。各分区将以差异化的城市建设、功能提升、产业发展为引导,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提升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重点拓展区包括历城区、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远郊发展区包括长清区、济阳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商河县、平阴县、南部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