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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周刊】购房8年却要补缴10年物业费?

2022-03-25 09:36:5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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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杨千慧

“我们家停电好久了,物业就是拒不送电,说是必须交够10年物业费才通电。”近日,家住济南市市中区白马新苑的业主李先生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反映,自己8年前购买的房子,却被告知交纳10年物业费,这让李先生有些疑惑,这到底怎么算的?为什么这么多?除此之外,他家这一段时间以来多次被断电,怀疑是因为没交物业费被物业强制关停的,对于停电这种催收方法,李先生觉得并不合理。而白马新苑小区物业负责人回应称,因前业主拖欠,需补交相应费用。停电也是出于无奈,此前他们曾多次催李先生交物业费,但李先生以没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济南一小区业主因拒交物业费,遭物业强制停电

业主:拒交物业费 遭强制停电

2014年,李先生在济南市市中区白马新苑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此前在外地工作,所以并没有装修入住。结果去年年底,李先生想搬进去入住时,却被物业告知要补齐10年物业费,这让李先生很是纳闷,自己明明买房才8年,为什么要补交10物业费?李先生告诉记者,针对这笔费用,物业曾作出解释,由于李先生购买的是二手房,前期原房主有2年没有交纳物业费,这笔费用应该是由原房主跟李先生协商的,现在物业找不到原房主,只能通过李先生自己来承担了。期间,物业负责人也派人催过几次,但李先生始终认为,自己不应承担物业费。

“既然与原房主没法协商,我也不应该补齐费用,况且我没有享受过任何物业服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李先生认为,自己在购房后并没有实际入住,也没有实际使用,更没有享受到物业相关服务,不需要交纳物业费。因此,至今没有交物业费。自2021年年底起,物业多次催缴,但李先生仍拒交。

不过,在多次拒绝交物业费后,李先生突然发现家中被停电了。近期,李先生像往常一样回家打开电灯,却发现不管他怎么按动电灯开关都没有任何反应,经过李先生的询问后,发现左右邻居家里都有电,只有自己家被断电了,李先生意识到这是物业认为自己不交物业费,使用停电来催缴。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交了物业费才给通电,这属于强制捆绑。物业这种捆绑收费的方式导致我们更加愤怒,更不愿意交了。”李先生说。

物业:前房主欠费 现房主需补齐

就此事,记者联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对于是否将电费与物业费进行了捆绑,物业张经理解释说,将物业费和电费进行捆绑是不太合理,可是业主不交物业费也不合理,物业采取停电措施也是无奈之举。“作为老旧小区,此前其他单元的业主由于长期不在这住,家里的电线老化导致失火,屋里被烧的一片狼藉。物业是担心李先生家里无人住会引发火灾,才不得不停电。我们如果仅仅因为李先生未缴纳物业费而停电,那我们完全可以把水也停掉,何必只停电呢?完全是因为害怕造成火灾。”而李先生认为,物业只是为自己的粗鲁行为找借口,他觉得物业是在故意刁难自己。

随后,物业张经理拿出了一叠收据单,里面标明了小区每个月份的电费和物业费欠费情况,记者注意到,收据单中清楚地标明2012年至今,李先生的房屋无任何交纳明细。而小区的物业费用较其他住宅费用偏低,仅仅才0.7元/m2,如果补交的话,费用大约在8400元左右。就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张经理告诉记者,虽然期间没有人居住,但也应该交空置费。从2012年起,该房子的物业费就是拖欠的,即便李先生购买的这套房属于二手房,但也应该与原房主协商好,补齐相应费用。不仅如此,她表示,物业已经帮李先生家代缴了安装水表的费用以及额外的电费,李先生不交物业费他们也很冤。

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人员支付物业费,而物业管理人员也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不过,因李先生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对李先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社区:会对双方进行协调 物业愿进一步协商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记者把情况反映给了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则表示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尽量帮忙与物业协调,但拖欠的物业费李先生尽量与原房主沟通,补足相应的物业费用。截至目前,在记者的帮助下,物业愿意与李先生再一次进行协商,但前提需要李先生带着购房合同、身份证到物业确认信息,李先生也表示了同意,事情也得到了进一步解决。

综合上述案例,记者发现,其实大部分拒绝支付物业费的业主都是有主观因素驱使,主要是不满物业公司的做法,业主认为交了物业费,但是买来没居住,没享受到物业的服务,就应该停止支付物业费。而物业公司认为,服务并非对于某个业主或某幢房子,而是对于整个小区进行服务的,包括房子、公用设施、治安、停车位、垃圾费等管理,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法律上的责任,所以业主不能因为房子空置而拒绝交物业管理费。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应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有按时缴纳物业费之义务。

与此同时,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合理、公开,与物业服务种类、质量、内容相符。业主如果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可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如果物业整改不到位,可以要求适量减免物业费,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但即便如此,物业也不应当采取断电的方式变相“威胁”业主,应当采取协商索要或者诉讼等合法手段索要。记者也联系到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享有停电的权利人是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