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免费听养生课,登记信息就送鸡蛋”“这项投资高回报、低风险,把钱投进去准没错”……这样的套路,是不是很眼熟?在公园、商场和小区里,一些“热心”的推销员总爱拉住遛弯买菜的大爷大妈进行免费体检按摩、介绍养老项目。这背后,可能是打着养老旗号的诈骗行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等特点,通过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设置“陷阱”,骗取老年人钱财。日前,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多部门出招剑指养老诈骗,力争让不法分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守好每一分养老钱。
披上亲情外衣,养老保险“代办者”
“代办养老保险”“集资建养老院”……这些虚假项目被披上温情的外衣,专门吸引老人投资。近日,山东冠县法院就判决了一起以代办养老保险为由进行的诈骗案件。
王某谎称自己认识人社局领导办事方便,取得了其亲戚孙某的信任。渐渐周围想办理养老保险的老年人都通过孙某听说了王某。在既想领养老金又想省钱的心理驱使下,齐某、赵某等18位村民将办理养老保险的钱款共计37万余元通过孙某转交给了王某让其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王某承诺他们很快就会领到养老保险金。
王某代办 “养老保险”后,用“参保人”的身份证件办理了银行卡并一一发放,大部分参保人银行卡第一个月都收到了2100元的转账,王某称这是人社局发放的“养老金”。除了这笔转账外,参保人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养老金”,发觉到事情不对,参保人四处寻找王某,但为时已晚。原来,他们收到的2100元是王某将自己银行账户内的钱转账到他们银行卡上的,之后王某停止转账,所以他们未能按时领到“养老金”。
经查,王某除代办养老保险构成诈骗外还涉及其他诈骗事实,诈骗数额共计200余万元。近日,山东省冠县法院判决认定王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骗术严谨,神奇的“七天会销”
号称参加活动就能领取奖品,殊不知经过每天的“洗脑”,老人一步步掉入骗子的陷阱,这种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方式近年来比较常见。2022年3月份,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专门针对农村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10名被告人被成功判决,140余名被骗老人的钱全部追回并予以返还。据了解,这是山东首起成功宣判的“七天会销”诈骗案。
法官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某等人,在2021年4月初从湖北驾驶车辆来到德州市陵城区、临邑县等地,通过“七天会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活动。所谓“七天会销”,就是通过七天时间逐步推进的方式,让老人在不知不觉中掉入骗子的陷阱内,在第七天的时候,把被害人的钱款骗走了。
在徐某某等人实施诈骗的第一天里,他们先在村中或集市上向老人们发布免费领礼品的消息,以此吸引老人参加活动。第二天老人们就来到了指定会场,现场嫌疑人拿出高档产品做宣传免费送给老人们。从第三天开始,嫌疑人开始重点介绍他们的产品,宣称有养生治病保健等功效,如果想要的话,花10元钱买预订卡,并且限定只有购买预订卡的人才能进入会场,通过赠送礼品,退还预订卡的10元钱获取老人信任。第四天第五天,通过抽奖和不断推出新产品,刺激老人们带现金参加现场活动。有了这两天的“激将”之后,第六天带钱的老人果然有所增加。第六天还是抽奖,嫌疑人先把中奖者的钱全部都收上去,并且给每个人发了一张惊喜卡,凭惊喜卡又把钱退给了老年人,这就让老人误认为惊喜卡的惊喜就是退钱。几天下来,参加活动的老人对商家深信不疑,而此后商家就卷钱消失了。
实际上,这样的会场宣传方式已经不算新鲜,但仍有众多老年人为了小利益深陷其中。法官表示,老人受骗的这部分钱,都是他们的养老金,一旦受骗将威胁到他们以后的生活,会对他们造成沉重的打击,进而造成心理上的创伤,后果难以预料,因此这类案件的危害更大。
护老反诈,我省公布线索举报方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规模庞大的老年群体,成为骗子觊觎的对象,他们用花样百出的骗局将不少老年人拉入陷阱。
针对老年人遭遇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份,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在各地迅速开展。目前,多部门正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利用多种形式,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努力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向社会公布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方式。此次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范围包括6类情况,主要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投资养老项目、预售养老床位,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优先居住、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提供增值服务、享受消费优惠或送积分、打折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大额养老服务“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消费卡”的行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高额收取押金、保证金,预收大额服务费(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无法提供约定养老服务且不予退还剩余缴纳资金的行为;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的行为。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举报方式包括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邮箱、寄信等。
山东省民政厅相关人员表示,此次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养老服务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同一线索不得重复提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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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养老诈骗类型
提供“养老服务”: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迎合老人需求,描绘养老项目未来,进而以预售床位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投资“养老项目”:抛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订服务等说辞吸引老年人,诱骗其投资养老项目,收费项目五花八门。这些机构的资金运作、流向不明,有很高的卷款跑路风险。
宣称“以房养老”: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借国家政策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诱骗老年人将抵押房产的资金用于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老人没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销售“养老产品”:一些企业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诈骗、诱导老年群体,购买价格虚高或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非法集资。
开展“养老帮扶”:不法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假借心理关爱、志愿陪护、送温暖等方式,获得老人信任后,以多种手段对其实施诈骗。
代办“养老保险”:不法分子冒充银行、保险机构人员,谎称可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养老保险”或代办“提前退休”,收取老年人“材料费”“保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