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强制执行‘腾房’类案件是执行案件中的老大难。房产作为一个家庭的重要财产,一旦出现强制腾房,有些人可能面临居无定所,因此当事人会出现强烈的情绪对抗。”济南天桥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崔运森表示,针对执行中的难点和痛点,天桥法院成立强制执行团队,专门负责行为类执行案,这个“硬核”执行团队,只有五个人一辆车,却在一年的时间里,成功腾退房屋170套,劝说自动腾退48套,强制腾退122套,成功腾退率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天桥法院成立强制执行团队
兄弟相争
郑峰(化名)和哥哥郑强(化名),前不久因为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对簿公堂。郑峰认为,父母生前让自己住在这套房子里,而且一住就住了小半辈子,父母走了,哥哥凭什么和自己争房产。可是哥哥却拿着父母的遗嘱表示,老两口生前早有打算,立好遗嘱,两人的积蓄留给弟弟,但将这套房子留给了自己。二人各执一词,都认为这套房子应该归自己所有。
经过法院判决,因老两口早有遗嘱,因此房屋归哥哥郑强所有。郑峰虽然没有再上诉,但是心中仍认为这套房子归自己所有,哥哥无权让自己搬出去,虽然表面没有和哥哥起争执,但是他暗下决心,说什么也不搬。“哥哥也考虑到弟弟短时间内可能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因此两人私下达成协议,弟弟居住两年,找到合适房屋后搬离。”负责该案的执行人员董青告诉记者。可是时间过去了五年,郑峰依旧没有想搬离的打算,郑强多次催促但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下想到了一个对策。
房子被卖
郑强打算将自己的房屋卖掉,几个月下来,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买家,这位买主着急买房,而且在价格上,郑强也做出了让步。看房时,郑强表示自己忘带钥匙,带着买主到邻居家看了房,“我们户型都是一样的。”郑强说。买主并没有多想,看完房,买主很满意很快付了全款就把房子买了下来。房屋也顺利过户,但就在准备入房装修时,买主才发现,这个房子里住着人,而且还是郑强的弟弟。郑峰得知此事后情绪非常激动,并告诉买主,自己说什么也不会搬走。自己花掉所有积蓄买下的房子却进不去门,僵持几个月后买主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将对方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董青了解案件情况后准备先和郑峰谈一谈,“前后去了七八趟,不是没在家就是不开门,有时候白天找不着人我们就只能晚上下班后再去,总要见上一面听听他的说法。”董青不厌其烦地劝说,郑峰却表示自己被哥哥骗了,两人还没商量好,哥哥就把房子偷着卖了,自己怎么也想不到最后成了“老赖”。
主动腾房
“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对抗强烈是致使房屋土地腾退案件难以执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崔运森表示,部分被执行人会通过自残自杀、让老年亲属居住其中等方式抗拒法院的强制执行,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压力。毕竟在很多老百姓眼中,房屋涉及个人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如果争议房产又是被执行人唯一住所,而被执行人无力另购住房,被执行人将可能选择以激烈的方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而郑峰的情况恰恰与这类情况相似。
起初,董青先在腾退之前,调查掌握郑峰拒不腾退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告知其正确的救济途径以及拒不腾退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他自动履行腾退义务。但郑峰在超过指定期限后仍拒不腾退。董青表示,如不腾退,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纳入失信名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执行措施。郑峰一听有可能负刑事责任,一旦如此,对自己的子女也有一定影响,考虑再三后他同意腾房。但在和法官沟通时他表示,由于自己还未找到合适的房子,自己需要租房周转一段时间,了解到郑峰的实际情况,法官主动与郑强取得联系。“兄弟俩因为老人的房产反目,如果一直解不开这个疙瘩,还有可能产生后续案件。”董青表示,如果能因为这个案子让兄弟和解,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在董青的劝说下,二人和解,郑强主动要求支付郑峰周转期间的租金,并表示也会积极帮助郑峰寻找合适的房子。
类案专办
自古以来,房屋对于老百姓而言不仅是遮风挡雨之处,更是归属。房屋腾退不仅涉及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往往还涉及到被执行人的社会权益。因此,房屋腾退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较难解决的问题。
为切实解决腾房类案件办理难题,2021年8月,天桥法院成立强制执行团队,主要负责腾退房屋及土地、恢复原状、抚养权、探视权、扣押车辆等行为类案件的执行。“集约管理、类案专办是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改革中最关键的措施之一,房屋腾退类案件由专门执行团队负责将极大程度整合司法资源,节约司法成本,更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强化办案力量,提高执行效率。”崔运森表示。房屋腾退执行往往纠纷复杂,对抗激烈,这就要求执行人员具备极高的综合素质,能够准确找出案件突破点,迅速摸清当事人心理,灵活应对突发情况。成立强制执行团队之前,法官遇到拍卖房产的案件就犯难,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腾房到底有多困难。自从成立强制执行团队,集合优质资源,由专人办专事。“法官可以依法大胆地拍卖房产,腾房的问题交给强制执行团队。”崔运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