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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周刊】新房烟道为何“不见踪影”?

2022-08-26 08:26:5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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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满心欢喜期待新房,却没想到根本没法住。”近日,家住济南市历城区中铁城西苑的丁女士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反映,2021年4月份,她购买了一套98㎡的二居室,今年新房装修时,却意外发现房子没有烟道。而打听之下,丁女士了解到,小区内大约有10名住户与她有同样的遭遇。新房交付快一年了,可丁女士一家人却迟迟没有入住。为何新房没有烟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杨千慧

开发商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新打了烟道

新房无烟道

4栋楼10名住户遭殃

2021年4月,丁女士带着研究生刚毕业的女儿从东北来到济南,打算在济南定居工作。因为不熟悉济南,又为了买套称心如意的房屋,丁女士没少跑各大售楼处。经过比对千挑万选,她最终看中了中铁城西苑一套98㎡的二居室。听了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描述后,丁女士当即付了定金,不久后便交纳了剩余的110万元房款。2021年12月25日,她接到楼盘物业公司电话前去收房,在无物业的陪同下,丁女士独自对房子进行了粗略的检查,领取了新房钥匙。随后的新房装修,却让丁女士越装越窝火。

“收房的时候,我没注意厨房有异常,今年3月底装修的时候,工人问我红色防火止逆阀在哪?我才恍然明白我家厨房没有排烟道。”丁女士告诉记者,知晓家里厨房没烟道后,他立马去了二楼以及其他业主家里查看情况,却发现她这栋楼除了她之外,其他业主家均有烟道。随后,丁女士随即联系开发商询问原因,开发商却称是房子设计的问题,后期会帮助丁女士在厨房内开通烟道。当丁女士问及打通烟道的位置时,开发商却说:“想在哪打就在哪打,没有固定位置。”

“烟道口咋能随便打呢?”面对开发商如此不靠谱的解释,丁女士感到疑惑。没过几天,开发商给出了一份设计方案,方案中提出,要把原来的新风口改成烟道口,再在北墙上方打一个新风口。而这一方案并没有让丁女士满意,她认为北墙作为厨房的承重墙,在承重墙上打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让丁女士非常担心的是,原来新风口的位置改成烟道口,而同侧上下层的住户家此处仍是新风口,一旦入住后,炒菜做饭产生的油烟问题,恐怕会让邻里之间产生矛盾。

据丁女士介绍,她在小区微信群里询问后“惊奇”发现,整个小区一楼的住房,不少都有无烟道的“共性”,目前,至少有4栋楼、10名业主在微信群里证实了这一说法。“早知道没有烟道,我们就不买了,何必现在闹心。”业主王先生表示,他是外地人,一直都盼望着能早日住上新房,但现在由于烟道问题,迟迟入住不了,他们也很焦急。

烟道口距离燃气管道只有十几厘米,存较大的消防隐患

开发商擅入业主家整改

烟道口距离燃气管仅十几厘米

8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虎山西路与经十东路交叉口的中铁城西苑,记者从丁女士家的厨房内看到,烟道口在原新风口的位置进行了调换,并在北边承重墙上方重新打了一个新风口。既然丁女士不同意按该方案修改,那为何现在已经修正完毕呢?“当时并没有同意开发商的设计方案,可是没隔几天,我再次来到家里时,却发现承重墙上已经打完孔了。”丁女士表示,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带着维修工人来到家里进行了整改。针对开发商的这一做法,丁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不停地说道:“难道开发商就可以擅自闯入居民家中吗?”

对此,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秉盛告诉记者,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进入住宅内部并且造成一定房屋结构毁坏的,可能涉嫌非法入侵罪和毁坏财物罪。而住宅实际是公民人身自由的延伸,同时与公民的财产权、休息权、隐私权以及人格尊严具有密切联系。因此,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闯入住宅的行为是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

“屋内私自更改存隐患,屋外烟道位置更‘可怕’。”多名业主纷纷说道。随后,记者顺着烟道口的位置,来到室外看到,原新风口的位置挨着燃气管道,改换后,烟道口与燃气管道就只有十几厘米的距离。对于新风口改烟道的做法,丁女士非常不满,外墙排烟口的一侧就是整个楼的燃气管道,真的是太危险了。“这个烟道口和燃气管道离得这么近,一旦温度过高,着起火来,这个责任我负不起。还没住进来,楼上住户就三番两次找上门来,询问烟道口何时拆除。”丁女士称。

房屋住宅性质无法实现

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

为了查验房子的危险性,丁女士曾找来了验房师。根据验房师给出的结果来看,丁女士家的房子现存多处安全隐患,承重墙上打孔不仅影响房屋的质量,还会影响房屋的寿命。同时,燃气管道与烟道口只有十几厘米,消防肯定不会过关,有特别大的安全隐患。为何新房设计会没有烟道呢?验房师给出了答案。从丁女士提供的设计图纸中,验房师告诉记者,原本是厨房的位置,由于空间不足,现在变成了入户大堂,导致没有设计烟道。“这样的房子,我们住着也不安心。”于是丁女士提出了想要退房,然而开发商的态度却让她非常失望。开发商表明,现在业主已经签完全部合同,全款买房后也已经收房,在权利义务上已经结束退房这个阶段。如果想要退房,需要法院的判决书和协调书。

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呢?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开发商中铁置业集团济南有限公司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王秉盛律师表示,对于丁女士购买的该套房屋,存在没有烟道这一设计的缺陷,开发商后期私自更改后,又存在相应的消防隐患,丁女士购买的房屋住宅性质的这一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作为开发商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

“我们现在只想要退房,希望开发商能够早日解决我们这一诉求。”丁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的“冷处理”让业主们十分不满,后续他们也将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记者也会持续关注。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迎